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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:校车生产企业应控制在10家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9-17 08:39:11 点击次数:1782 标签:校车生产
       2012年7月4日,工信部公布了《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》(简称“准入规则”),并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继施行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》、《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》等“校车新国标”之后,特针对校车安全制订的又一配套法规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准入规则》,凡具有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内整车类客车或改装类客车生产资质,且前3年的客车(含底盘)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,或者大中型客车(含底盘)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,以及具备专用校车产品设计、生产、营销、售后服务能力,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均可申请从事校车生产。依此,达到准入门槛的企业由《准入规则》草案的约20家翻番增至40家左右,但当前国内200余家客车生产企业中的逾八成仍被卡在了门槛之外。

       正因如此,这份煞费苦心的《准入规则》一经正式公布,便在业界引来一阵挞伐和争议。有观点认为:“保证校车质量和安全的关键,不在准入门槛,而在于建立一种规范、可行的监管机制。”;也有舆论声称:“《准入规则》‘心太软’。”;还有声音质疑:“该《准入规则》门槛太低,未来将形同虚设,只能成为产业政策墙上的一种摆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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